• 办事指南

事项名称

补领婚姻登记证

事项类别

其他事项

政策依据

《民政部关于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规范(试行)》定义第二条:“结婚证、离婚证遗失、损毁或其内容与所持身份证件不一致的,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。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相关情况进行查证,确认属实的,予以补发。”

办理条件

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;补领结婚证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;补领离婚证的一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。

所需材料

1、户口簿

2、身份证

3、查档证明

4、照片

办理时限

及时办理

承诺期限

及时办理

收费标准

工本费9元

办理部门

各县区民政局

办理地点

办理时间

周一至周五 上午9:00-12:00 下午13:00-18:00 法定节假日不办公

是否网上办理

否

联系电话

淇滨区:3365269  山城区:2667038 鹤山区:2317332 淇县:7222244 浚县:5523127

监督电话

33182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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