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一批市政府部门证明事项的通知》(鹤政办〔2017〕31号)文件要求,现将取消和保留的市政府部门证明事项予以公示。
监督投诉电话:0392-3367667
附件:1.鹤壁市政府部门取消的证明清单.xlsx
2.鹤壁市政府部门保留的证明清单.xlsx